来源:校办发稿时间:2016-07-06 浏览次数:719
各学院,校直(附)属单位,机关各部门:
为确保2016年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1.2016级新生8月27日—8月28日报到, 8月29日—8月30日入学教育(含开学典礼), 8月30日至9月11日开展军事训练(含军训汇报),9月19日正式上课。其余年级学生7月9日—8月26日放假, 8月27日—8月28日报到, 8月29日正式上课。
2.各学院、校直(附)属单位、机关各部门在做好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前提下,可安排教职工于7月11日—8月24日期间轮休,8月25日起正式上班。
二、假期有关要求
1.加强安全保卫工作,对重点部位、重点区域如学生宿舍、图书馆、实验室、机房、煤气燃气设施、供电设施、危险品仓库等关键设施加强安全检查,防止校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。暑假期间如发生紧急突发性事件,单位领导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理解决,并及时上报学校总值班室。
2.各学院要开展暑假前的安全教育工作,加强学生交通安全、食品安全、旅游、防火、防溺水、防人身侵害和防骗教育,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。
3.严格执行值班制度,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,须按时在岗值班并做好值班登记,如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,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,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。
暑假期间,学校总值班室设在行政楼118室,电话:2058030;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:2057110。
4.各单位安排好值班人员,2016年7月8日前将暑假值班表(不含周六、周日)加盖公章报党办、校办行政科(行政楼217室)。
校长办公室
2016年7月5日